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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产(整车平台等设备)处置公告

来源:作者:发布时间:2023年09月20日 浏览次数: [字体: ] [收藏] [打印文章]

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,我校近期将对报废资产进行公开处置,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报名竞价。

一、处置内容:

二、报名要求及安排 

1.报名所需材料:报名人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、委托授权书原件(格式见附件)、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。经营范围应包含:废旧通讯设备回收、废旧物资回收、废旧电器电子产品、废旧金属回收、报废仪器设备处置等。(注:授权书必须按照模板格式填写,否则作无效处理)

2.报名及资料递交方式:投标人在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2日12点之前将所需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mzyhqfwc@163.com,邮件正文或邮件标题处注明公司名称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(如未在邮件正文或邮件标题处注明联系邮箱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,未注明者视为未报名。投标人通过自检发现邮件正文或邮件标题处的联系信息未填写、资质资料提交错误或漏交均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再次报名。)。纸质报名材料带到竞价现场递交,投标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按时参会。

3.勘察现场时间为9月25日上午9:00,每家投标人委派一名人员参加勘验,报名,竞标。(先到的在招生就业中心二楼等待,集中人员组织一起勘验)

4.未报名及未按要求递交上述所有资料者不具备参与竞价资格,作无效处理。

三、竞价规则

1.竞价投标人必须遵守学校现场竞价秩序。

2.报名和经现场审核符合资格的竞价投标人不足3家视为竞价失败,处置公告重新挂网。

3.现场一次报价,最高报价的投标人确定为最终中标商,竞价结果网上公示。

4.报价表由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生效。

四、注意事项及要求

1.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,中标商将成交款交于学校财务处。

2.中标商在搬运设备前,须与我校工作人员提前约定搬运时间, 服从我校工作人员的安排管理。

3.中标商须在支付竞价款后3日内完成设备清单内废旧设备资产的搬运工作,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。

4.处置过程中不得损坏其他设备,且场地要清除干净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郑老师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3802591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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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20日

授权书模板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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